问答详情

母公司是否可以合并注销子公司、子公司的员工,要求赔偿。

综合法律 2020-01-11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吸收合并。一个企业合并另一企业,被合并方注销,合并方继续存在。
    2、新设合并。原来的企业全部注销,新设立一个企业,为合并后的企业。
    3、控股合并。合并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被合并方50%以上(不含50%)的股权,完成合并。合并方与被合并方继续存在。
  • 公司注销后,可以向公司股东主张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参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下落不明、歇业、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销后诉讼主体及民事责任承担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清算主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未尽清算责任,或者在企业存在歇业、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后1年内不尽清算责任,造成企业财产毁损、灭失、贬值等,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遭受实际损失的,清算主体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应限定在清算主体未尽清算责任的损失范围内。”
  • 在法律上,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在法律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互不连带。
    1、公司被注销后,如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
      
    2、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泰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