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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举报故意在外地侵吞他人财产罪需要证据?

刑事辩护 2020-01-14 12: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侵占公共财产罪告诉的才处理。
  • 盗窃罪和侵占他人财产罪(法律术语为侵占罪)的区别:  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判断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以及由谁占有。行为人不可能盗窃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对自己事实上已经占有的财物只能成立侵占罪。
    侵占罪的特点是将自己占有的财产不法转变为所有,因此,只要某种占有具有被处分的可能性,便属于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即占有。从客观上说,占有是指事实上的支配(与非法占有目的中的占有不是等同概念),不仅包括物理支配范围内的支配,而且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推知财物的支配人的状态。
      ①只要是在他人的事实支配领域内的财物,即使他人没有现实地握有或监视,也属于他人占有。例如,他人住宅内、车内的财物,即使他人完全忘记其存在,也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
      ②虽然处于他人支配领域之外,但存在可以推知由他人事实上支配的状态时,也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例如,他人门前停放的自行车,即使没有上锁,也应认为由他人占有。再如,挂在他人门上、窗户上的任何财物,都由他人占有。
      ③主人饲养的、具有回到原处能力或习性的宠物,不管宠物处于何处,都应认定为饲主占有。  ④即使原占有者丧失了占有,但当该财物转移为建筑物的管理者或者第三者占有时,也应认定为他人占有的财物。
    例如,乘客遗忘在出租车内的财物,属于出租车司机占有,虽然相对于乘客而言属于遗忘物,但相对于出租车司机而言,则是其占有的财物。所以,第三者从出租车内取走该财物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
      ⑤当数人共同管理某种财物,而且存在上下主从关系时,下位者是否也占有该财物?例如,私营商店的店主与店员共同管理商店的财物,店员是否占有商店的财物?应当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刑法上的占有通常属于上位者(店主),而不属于下位者(店员)。
  • 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处理。
    如果情节严重,就构成侮辱、诽谤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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