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的车子超速违章了可以用朋友驾照扣分

交通事故 2020-01-13 14: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应当扣分,严重的还要吊销驾照
    2.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和工伤死亡保险待遇同时出现的时候,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的规定,“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由于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给与工伤保险待遇”。
    3.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证将被降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如果在死亡事故中中负次要责任的你,驾驶证不会被降级。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7、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货的;  
    3、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  
    2、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3、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4、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5、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6、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8、不按规定超车的;  
    9、不按规定让行的;  
    10、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13、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的;  
    1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15、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16、逆向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没有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2、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3、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4、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没有达20%的;  
    5、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没有达30%的;  
    6、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  
    7、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8、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9、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10、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1、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12、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13、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没有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3、不按规定会车的;  
    4、不按规定倒车的;  
    5、摩托车后座乘坐没有满12周岁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6、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7、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罚款】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没超过额定成员20%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2.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超过额定成员20%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3.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在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的处20以上-200以下罚款;  
    4.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下的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5.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上或违反规定的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6.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下(含)罚款;  
    7.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8.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处200以下(含)罚款;  
    9.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50以下(含)罚款的;  
    10.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1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 驾驶证扣分在12分以内的,已缴纳罚款的,每一个记分周期结束时清零一次,没有缴纳罚款的累积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不能清零;如果被扣分达到12分,驾驶证到车管所参加学习和考试,通过后才能清零。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昌吉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