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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公司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全部变更后,此公司还存在吗?2、此公司变更前与他人所签合同还有效吗?3、变更后的新公司和新法人代表是否有权或有责任继承或履行此公司原与他人所签合同?4、此公司变更前的股权是否继续存在?5、此公司的债权债务应由新公司和新法人代表拥有或承担吗?谢谢。

继承 2018-08-26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股权可以继承,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所以《公司法》就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做了特别规定,但是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只具有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
    换句话说,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公司法人分类: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 下面是关于企业法人变更后原有债权债务与谁有关的具体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
    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其实最好是转让前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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