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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融通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到期无法支付,原债权人是否需承担相关责任

债权债务 2020-01-20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担债务的要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 总体上,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除非公司的债权人同意该债务有其他人承担。
    一、如果约定“股权转让前的债务有出让方承担”如何理解
    在股权转让中,通常情况下会约定股权转让前的债务有出让方承担。
    这个约定在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效,不能约束公司的债权人。如果公司的债权人向公司主张权利的,公司应承担,公司承担之后可以向出让人追偿。
    二、规范的股权转让一般情况下在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时已经考虑了公司的债务问题,就不会涉及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务承担
    例如公司有100万元债务,现有资产1000万元,100%股权对应的实际财产价值为900万元。
    这100万元债务在受让人确定股权价格时,考虑进去的话,则100%股权的价格为900万元,而如果未考虑进去将股权价格确定为1000万元就涉及该100万元承担的问题了。
    所以公司的债务应该是在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时考虑的事项。
  • 债权人增加债务人债务的,如果经过保证人同意的,则保证人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则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原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amp;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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