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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所房子来还债。 我现在想办理户口手续。 把户口交给儿子的名义,用房子作为儿子的结婚房间,他们计算夫妻的共同财产吗?如果他们将来分开,女性会分开房子的财产吗?

房产纠纷 2020-01-22 16: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其中有三种方式:
    1.父母把房子赠与给子女,这需要在公证处打个《赠与公证》,然后在到房交所赠与过户,到时候契税是3%,还有杂税几百元;如果房屋你再买卖时,则在正常费用下多一个赠与费:成交价的20%。
    2.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父母以过世)则到公证处打个《继承公证》,然后到房交所继承过户,费用只需杂税几百元,如果过户后你要卖此房,正常费用下多一个继承税:夫妻一方去世是成交价的10%,如果夫妻均去世则是成交价的20%。
    3.父母把房子卖给子女,直接把房产证拿到房交所买卖过户,费用就是通常的费用,倒是再次买卖时还是这些费用。这都是看你以后房屋要不要买卖,如果要买卖建议选择第3种形式,如果不买卖则用第一种,则《赠与公证》《继承公证》时需交公证费根据房屋本身的地方、年代、建筑结构、房屋价值等决定的,房屋通常费用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手续费、印花税、勘测费、工本费、转移登记费、营业税(房屋不管面积大小没有满5年收取全额营业税,建筑面积超过144平米且满5年的收取差额营业税,建筑面积144平米以下且满5年的没有营业税)土地出让金(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地才有,出让地的没有此笔费用)
  • 对于同居的财产如何分割,通常可以由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处理,通常法院依据下列规则进行分割:
    1、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也就是说,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3、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 以下几种情况,离婚时房屋不能分割:  
    1、借用他人身份购买的房屋  
    2、以子女的名义购买的房屋  
    3、购买的商品房未及时办理产权证  
    4、购买的二手房未及时过户  
    5、自建的房屋未经过审批  
    6、受赠、继承的房屋未办理过户  
    7、房改房未到位的房屋  
    8、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
  •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1、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材料有: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材料有:
    (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证。
    3、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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