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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五年没在家,回家发现该房子被原房主的后父居住,该房屋未买卖前一直是原房主父亲居住。房屋买卖合法,房子所有权是父亲,现在我回来后将锁换了,结果原房主父亲又将锁换了回来,原房主父亲居住五年能构成事实居住吗?我应该怎么做,能够成什么案子,或者法院应该起诉有用吗?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所有权是父亲,能够成什么案子,或者法院应该起诉有用吗?

房产纠纷 2020-02-02 16: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房屋买卖十项注意 :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
  • 房屋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处分的权利。我国法律把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作为不动产。土地所有权与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合为一体。
    日前全国大多数地区仍实行土地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分别由不同的行政机关负责登记的体制,这也表明房地产所有权实际上是两个所有权的集合。  占有权是对房屋的实际控制的权利。
    房屋占有权可以由所有人直接行使,也可以非所有人合法行使。有法定或约定根据的非所有人占有为合法占有,反之则为非法占有。  使用权是根据房屋的性能和用途对房屋的利用的权利。
    房屋所有人可以直接使用房屋,也可以由非所有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取得所有人同意后使用。  收益权是房屋所有人收取房屋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收取租金或将房屋投资入股分红。
    收益可以由房屋所有人享有,也可以由合法的非所有人享有。  处分权是房屋所有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屋进行处置的权利。对房屋的处分分为事实亡的处分(改建、拆除)和法律亡的处分(买卖、赠与、互换)。
    房屋处分权一般只属于房屋所有人,非所有人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并在法定范围内才能行使房屋处分权。
  •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在确定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时,特别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
    二、新闻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在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往往侵权行为地也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均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
    三、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在同一纠纷案件中的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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