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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借了十万,他有白血病,房地产名下也是抵押贷款,不借钱人的手机,消失了。我该怎么得到债务?

房产纠纷 2020-02-03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用债务人的房产证做抵押,只要抵押的法律程序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就是安全的。
    一、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为保障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抵押行为作了明确的相关规定: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
    抵押未经登记,就不受法律保护。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
    未经登记的抵押,是无效抵押。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同时,第三十一条还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4、因此,未签订抵押合同,只将房产证押在债权人手里的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也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综上所述,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对抵押房产进行了合法的抵押登记手续,就可以为债务提供担保,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借款人跑了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这是有一定作用的。
    1、如果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拿到判决书后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对方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在找到对方或知道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不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后就不能再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
  •  房贷还没有还完的话产权还在抵押状态、房产证不可以抵押贷款;需要还清按揭贷款、注销抵押后才能申请抵押贷款;
      参看抵押贷款规定、提供的材料:
      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不在抵押状态的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房屋的评估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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