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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询一下:三十年前是XX店的职工,那时候都还没上商业保险的事,之后辞了职在社会发展上报名参加的是个人中小企业工作中,沒有演了三险五险,如今60岁了。针对那样的人國家有衣食住行补助和诊疗补助吗?

保险纠纷 2020-01-29 1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公司没有依法缴纳社保的,可以到社保中心投诉,要求依法为你补缴社保,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2、公司把员工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员工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居民生活补贴是财政支付给居民用以补贴生活的资金。居民生活补贴当社会处于非常时期(如战争、恶性通货膨胀),为了保证居民基本生活,政府有时需要对居民给予补贴。  居民生活补贴有两种:  
    1、国家对生活贫困的城镇居民或下岗职工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线而给予的生活费补贴。  
    2、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时为使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不受大的影响而给予的价格补贴。  居民生活的补贴形式:  
    1、明补,即国家直接给居民发放货币,如副食品价格补贴。  
    2、暗补,即先补助生产单位一定的价差,然后这些单位的商品或服务按低于真实价值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如水电、房租、公共交通的费用补贴即属这种形式。

  • 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
    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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