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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上左手指、左手食指、前尖骨折。 这个手指固定后,现在还没有弯曲,5个月后就辞职了。 能给我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0-01-28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工伤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是有社保报销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目前的状态是还没有治疗完毕,是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赔偿是以伤残等级鉴定为基础的,你的伤评不上等级,买了社保的话,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社保报销。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由公司按照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因为评不上等级,所以也没有其他的补偿了。
    如果你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你可以要求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1 工伤医疗补助金 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江苏省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
    74.13岁)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以,具体能拿多少,是按照你的工资和你的年龄来定,年龄越大,拿的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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