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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先生,我想听说第三者和丈夫同居,有了孩子,起诉的话,弟弟三人具体承担什么责任呢

离婚 2020-02-15 08: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第三者插足一个家庭和男人同居三年多,第三者可以分割同居期间与男人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不经过妻子和丈夫认可,不应该带走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如果第三者带走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夫或者妻可以带着证据,去法院起诉第三者。妻子因为丈夫与第三者同居三年多,起诉和丈夫离婚,可以要求丈夫和第三者给予损害赔偿。构成重婚的,妻子可以自诉到法院,要求对丈夫判重婚罪。【2】
    (1)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3)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对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法院一般适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来确定。
    1.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两周岁以下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 非法同居孩子和财产的相关问题:
    1.有进行婚姻登记就不是婚姻关系,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孩子抚养问题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内应当归女方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
    3.同居关系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开不需要分割财产,谁的东西还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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