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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外地手机号给我发信息。说什么我信用卡透支诈骗。立案了。让我打电话自首?。用理他么?

综合法律 2020-02-03 14: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2001年 4月18日公发[2001]11号
    四十六、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196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信用卡透支不还款的后果:
    1.信用卡不还,逾期未超过90天。信用卡一旦逾期,就会在央行的个人征信报告上留下不良记录,并且会保留5年。如果逾期未超过90天,此时个人信用已经有了不良记录,但是还未被银行拉入黑名单。这个不良记录对以后个人办其它信用卡、银行贷款等业务有严重负面影响,很难办下来。同时,银行将会收取滞纳金、利息等,还要面临银行每天的电话催收。
    2.信用卡不还,逾期超过90天。逾期超过90天,属于恶意透支,会被银行拉入黑名单,即成为黑户。成为黑户后,5年内办理不了信用卡和银行贷款等业务,这个不良记录影响很严重。同时,如果逾期时间越长,利息和滞纳金就越高,无形中增加了欠款人的经济压力,越欠越多。还要面对银行的催收以及外包的催收,还有可能上门催收。
    3.逾期90天以上一直不还,金额在10000以上,属于恶意逾期,会被定性为信用卡诈骗罪,属经济类犯罪,会被银行起诉,并且要承担法律责任,后果就是坐牢;坐牢期间,银行不收取利息,但是坐牢出来之后,信用卡欠款仍要还。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欠款仍未还上,仍会被银行起诉坐牢;如此重复,形成恶性循环。
    4.同时,有可能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以后出行无法坐高铁、飞机,出不了国、办不了护照,创业、升迁、子女教育等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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