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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7年12月缴纳房地产税后,2018年推出新的房地产税政策,但不符合税收标准,那么现在是否缴纳房地产税呢?

房产纠纷 2020-02-06 12: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不论是否取得房产证,若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由此可知,是否办理房产证并不是应否缴纳房产税的必要前提,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就应按有关规定缴纳房产税。
  • 根据房子面积、首次购房等情况,如下:
    1、测绘费
    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
    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
    1.5%,非首次或超过144平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
    5.6%卖方缴纳,因满五年可减。
      需要出具无房证明,过户时可享受首次购房优惠,并把营业税申请减免。
  • 房地产企业用于公司经营办公,出租或无偿使用的房产按规定应交房产税。房地产企业对于自有房产,(要按财务帐本所登记的房产原值+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实际价值)*
    1.2%计算应缴房产税;企业对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要用出租房产收入*12%计算来计缴;企业如果无偿使用他人房产,对于使用协议未明确纳税人的,应由实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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