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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我来店里工作,三天试用期,老板三天不付钱给我,这是合理的吗?

劳动纠纷 2020-02-08 17: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试用期间辞退劳动者,扣全年社保违法。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仅限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关系解除之后,用人单位不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不存在劳动者个人缴纳部分代扣代缴的问题。
    用人单位试用期间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计算工资扣除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全年社会保险费违法,属于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没有交社保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或者以现金补偿;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合法解除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加班没有支付加班费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6、未休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工资;
    7、收取押金、证件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必须返还。
  • 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工资总额及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于当月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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