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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违反拍卖集体土地的房子,把房子卖给非集体土地的成员是合法的吗? 你能向别人提出异议取消拍卖吗?

房产纠纷 2020-02-09 0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  
    (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四)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  
    (五)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六)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  
    (七)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
  • 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后要求拍卖其房产一般不超过6个月的执行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法院拍卖的种类很多,每一种都会有不同的程序,以土地拍卖为例,土地拍卖,即土地使用权拍卖,也称“土地竞卖”。指在商品经济中,通过公开竞争出价而定价买卖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一种方式。
      在中国,土地拍卖是:  ① 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30日发布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的时间、地点。  ②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
      ③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  ④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并按程序公开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布拍卖起叫价;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竞相应价或加价,其最后应出最高价(或加价)者即为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相当于地价总额的10%的定金;竞得人按规定期限付清地价款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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