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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个单位工作,第三方劳动合同,公司把我转到其他单位,我不想去,公司说不做,可以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0-02-05 2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原因辞退你的,要支付你至少
    2.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
    违法辞退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
    2.5*2=5个月补偿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 员工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和单位出现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公司不让辞职,职工有合法辞职的权利,您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根据该条规定单方面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无需单位同意和批准,唯一的条件就是提前30天正式提出辞职申请。
      如果你辞职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单位阻止你辞职离开的做法显然是不合法的。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处理,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注意:   不给出具证明和扣留档案也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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