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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涉嫌违法犯罪,投资人与投资公司签订投资合同,那么投资公司员工为投资人提供的担保协议有效吗?

公司企业 2020-02-05 13: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如何开展债务追讨?出资人首先应该搞清楚该找谁要账,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出资人幻想让政府拿财政资金填窟窿不太现实,政府如果这样做也涉嫌违法,那么应该找谁呢?当然应该找借款人及海洋公司,下面谈谈现在出资人常用的几种维权途径及注意事项:
    1.信访;
    内地老百姓习惯有事找政府,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法治社会并未建立,社会生活还有浓厚的人治色彩,老百姓普遍信权不信法,冤死不告状,其实,信访也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合法信访,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否则可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一定要搞清楚信访目的是什么,提出合理诉求,比如要求法院依法立案、加大执行力度、涉及刑事犯罪的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立案侦查、要求海洋公司全力配合等合理诉求都是可以的,(河南金博大杨鹏律师)
    那种一味地采取堵路、谩骂等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交通秩序并且提不出任何合理诉求的行为都是欠妥的,信访应该有理有据的进行!
    2.直接找借款人要账;
    如果能找到借款人或者其家人这种方式也是可以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有出资人通过这种方式要回自己的出资款的,这种方式适用于有偿还能力的借款人,直接方便,只是要注意防止作出过激行为!
    3.委托要账公司等要账;
    一般要账公司去要账的都长得人高马大,会给胆子不太大的借款人威慑力,缺点是出资人不容易控制局势、成本较高,要账过程中容易出现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帐没要回反而牵连到出资人本人,适用于有还款能力但赖着不还、胆子比较小的借款人!一定要注意合法性问题!
    4.采取诉讼途径
    以前郑州市针对涉及担保公司的案件一律不予立案,使得众多投资人无法采取诉讼方式合法维权。(河南金博大杨鹏律师)但自2015年5月1日起,我国民事立案制度改革,由过去的审查制变更为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只要符合第一百一十九条 既: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应当受理、立案。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担保公司除外。有的投资人会有疑虑,我们案件即使胜诉了,能否执行到位呢?笔者在这里可以明确地告知,投资人如果没有生效判决文书是无法参与分割担保公司财产的。
    5.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借款人及担保公司其工作人员等涉及到假件诈骗、非法集资等问题的,可以刑事报案,一些犯罪分子被拘留后出于对人身自由的渴望,会把部分赃款吐出来!办案机关也会协助追赃的!
  •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最长不得超过6月;工作内容可以规定劳动者从事某一项或者几项具体的工作,也可以是某一类或者几类工作,但都要求明确而具体。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列为约定解除条件,借以逃避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经济补偿义务。
    如果劳动者家庭驻地离工作单位特别远,在合同中还应有食宿的解决方案。由于国务院目前尚未对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对于企业高级职员来说,应当要求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据法律参加社会保险,这并不是合同所能约定和双方所能协商解决的,但双方可以就医疗、养老和人生意外伤害等补充商业保险订立相应的条款。

  • 1、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不一致的,担保人只对其担保的合同债务承担责任。
    2、即担保人只对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的,补充合同对担保人无效。担保人只需要承担主合同的担保责任即可。即补充合同加重了主合同中担保人责任的,担保人对加重的补充合同债务不承担责任。
    3、但是,如果补充合同减轻了担保人责任的,补充合同对担保人有效,担保人只对减轻后的债务承担责任。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 要想签订一份可靠的委托代理合同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
    委托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进行审查。
    二、委托事项明确
    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
    三、授权范围清楚
    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并且《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因此,委托人应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对授权范围予以明确约定,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代理期限明确
    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委托代理行为的具体期限。
    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五、支付报酬明确
    委托合同分为无偿的委托合同与有偿的委托合同。
    1、无偿的委托合同:一般是亲友或熟人等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只需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有偿的委托合同:一般在法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订立的一些较为复杂、履行的要求较高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和报酬。
    而无论是无偿的委托合同还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委托费用和报酬的多少以及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六、委托事项应当合法
    委托事务不合法将导致合同无效,并且将导致委托人与代理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七、转委托
    如果委托人允许代理人转委托处理委托事务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予以约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八、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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