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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结婚了,还没领证,婚前他全款买的房,但她在房产证也写有我的名字,如果我们领证了,我能分到吗

离婚 2018-08-27 2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法律规定,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至于补偿,你们可以协商。
    2、如果你们共同还的房贷可要求拿回自己的那部分、而且升值部分也可要求分割。
    3、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你无法要回定婚、结婚彩礼。 离婚的涉及的问题很多,也很复杂,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到法院,有法院判决。我们是专业的婚姻法律师团队,对于婚姻财产分割的问题有丰富的经验,如有需要,我们将全力以赴维护您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一般情况下,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均分的原理,一方取得房屋,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出售房屋,所得均分;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但是还存在例外情形。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如果产权证上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则表示该套房产为父母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情况除外

  • 1、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那离婚时,这房子的产权是男方的,从产权份额上来说,女方没有权利分割。
    2、但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婚后共同归还了贷款或者借款,女方有权对共同还款部分和相应的房产的增值部分获得补偿,补偿的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
    3、男方有外遇,女方得提出铁的证据,法庭才支持女方获得补偿,否则只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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