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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自卖了房子,签了合同,但我妻子不知道,我收到了30万元,现在我妻子不卖了,我想问问合同是否有效。

离婚 2020-03-09 18: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的要求,商品房在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定金分为违约定金、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证约定金,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定金通常是指违约定金。违约定金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或是履行前,一方给予对方一定金钱或替代物来担保双方按约履行合同,是一种债的担保。
    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在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抵作价款或是原数退回;若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将丧失定金,若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我国相关法律同时还对定金做了如下规定:
    1.定金合同是从合同,随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若主合同不存在,则不能适用定金法则,可依情况追究对方的缔约过失责任。
    2.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从实际交付之日生效,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为准。
    3.定金数额虽由当事人约定,但约定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4.并非一方根本违约就绝对适用定金法则,《担保法解释》122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不履行合同的,或是双方违约的,不适用定金法则。
  •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释义】本条是对定金形式、定金期限的约定以及定金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
    虽然定金是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但是定金合同与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一样,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是为了保证当事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纠纷时便于举证和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责任的判断。
    定金合同中应当规定被担保的主合同的情况、定金的数额和定金交付的期限等内容。其中交付定金的期限是定金合同中较重要的内容,因为定金是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从交付定金后确立,所以,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以明确定金合同生效的时间。
    以上是关于担保法第90条关于定金合同生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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