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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了集体暴行罪,犯罪的时候不到18岁,现在已经18岁了。 当时我们受伤了。 重伤二级。 也许会被赦免?

综合法律 2020-02-12 16: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法条文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 毒品加刑条件:种类重量获利数额。聚众斗殴不算事要看是否公诉书是否定为故意伤害,条件:持械,受害人损伤情况和社会影响。持枪罪加刑条件:自制还是制式枪支,数量,验枪口有无发射残留,若有会继续挖掘其他犯罪情况。
    聚赌和偷了张三家的瓜这种加刑个把月的事情基本可以忽视。
    以上三种皆是重罪。若组合并卡上了组领黑罪,在看团伙人数,造成的社会影响,受害人人员损伤还财产损失情况。结合当地现行的定罪力度(上面几条罪名估计除了在少数民族活动区应该都是严打对象)。
    一般情况应该是这样,若产生被害人死亡名额(我是说1个故意伤害致死)且其他犯罪数额不大的话,第一被告死定了,二号被告死缓或无期,第三被告十年以内,然后外围骨干基本定刑在3-7年内,马仔们基本不高于判三缓五缓刑。
    若无故意伤害致死,当然也不能有故意杀人情节。一告会在一审死缓二审无期的惯例。二告的定刑浮动空间会很大,惯例会视情节在无期和十年之间取舍。
  • 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3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
    根据上面的规定:应判3年以下。
  •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做了规定,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聚众斗殴罪,有刑法规定的四种情形的,处以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不适合取保候审。没有刑法规定的四种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般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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