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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早期早已讲他的余款30万付款,而且签过毁约协议书,如今到产权过户环节了,房主不愿卖了,他单方毁约,请律师打官司要多长时间如何也算作一般程序流程?

争议解决 2020-02-15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卖方违反房产买卖合同的约定,逾期拒不交房,您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给您造成的损失。您也可先行委托律师发函对其陈述违约的利害关系,也可尝试请居委会调解。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 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卖方在合理期间内履行,所谓合理期间一般是指在你发出履行催告后3个月内履行,超过该履行期即构成违约。你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的交房催告函,三个月后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交付房屋,或者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卖方口头承诺于今年上半年前交房,如果该承诺明确、具体,则你可以卖方违约为由起诉要求其立即交房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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