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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XX福的职员,我的产假补贴比生育补贴低的工资不补贴差额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0-03-11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职工辅乳期间,没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哺乳期间,若非女职工本人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生育津贴政策规定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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