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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起诉后撤诉了不到六个月又起诉了在立案是什么时候

离婚 2020-02-14 0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诉讼离婚时,具体开庭的时间应当咨询办理案件的法官,但案件审结期限参考如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撤诉后,如果纠纷还没有解决,可以再次起诉。起诉没有时间间隔限制,即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即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对于离婚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关于起诉后撤诉的有关事宜,参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判决没有下达之前,当事人可以随时申请撤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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