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老婆在公司发生了工伤,现在要与公司仲裁赔偿金问题,公司因此不高兴不想让我做了,要找我麻烦记我3个大过开除我,(公司有规定一年内记满3个大过就会被开除)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被开除能申请赔偿吗?1、老婆09年底工伤,现已被定为10级工伤,与公司协商数次未达成一致,下月开庭仲裁,但我从一开始就未参与老婆的工伤处理问题。2、我在公司做了8年,职务是产线班长,月薪3700元,上星期六(12月4日)我的主管突然找我谈话,主要是告诉我因我老婆的工伤要与公司打官司,公司领导不高兴,希望我能自行辞职,3、12月6日星期一上班我就去找厂长确认此事和了解公司准备想怎样让我走,但厂长拒绝与我谈话,前后不到3分钟我就离开了厂长办公室,未与厂长争吵,也没在办公室大声喧哗4、当天下午公司人事主管就找我谈话,直白告诉我只有3条路选择a、自行辞职,b、公司会找理由记我3个大过,然后开除我,因为公司有规定一年内被记满3个大过就会开除员工,c、对我实行降薪降职,做普通员工每月960元,5、我当时告诉公司要我辞职或开除、降薪降职都可以,请给我理由与辞退证明我立即走人,协商未果,结束谈话6、12月7日星期二在没接到公司的通知情况下被公司以昨天私闯办公室,越级工作,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记大过一次惩处100元,还用障眼法记了我的主管一个警告30元,7、公司找理由记我3个大过开除我,我该怎么办,这样合法吗?能告公司得到赔偿吗?降我薪资该怎么办?急 急

合同纠纷 2018-08-28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补偿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劳动者仅仅是违反一般的规章制度,没有达到严重的程度的,用人单位开除职工属于违法的行为,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 合同中约定的“开除没有赔偿”仅指符合《经济合同法》39条的规定之一方有效,其他的事由无效。
    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若合同期未满,公司强行辞退你的,则应当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你的工作年限为两年半以上不满三年,按照三个月计算,则公司应当赔偿你六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按照你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因此公司开出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的条件,否则就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呼和浩特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