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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还在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承揽轻工业,于11月6日竣工,员工工资超过承揽价钱,上级领导总承包不给结工程进度款,一部分拖欠工程款早已自身垫款。我想问一下如今应当如何解决。

综合法律 2020-02-16 2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前应当注意的问题:
    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前: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应当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必要时要做详尽的调查。只有在工程合法、相关手续完备及发包人资信情况良好的条件下,承包人与之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包括了解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即其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资格,是否具有签订和缔约资格。再次了解工程是否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最后了解发包人的资质情况、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如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所得的报酬,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者用工后给予劳动报酬。不给工资可以通过投诉或者劳动仲裁来解决。
  • 承包做施工资料,价格方面一是按照施工总造价来算,二是依据工程工期。三是按面积计算。一般情况为总造价的1‰——
    1.5‰。工期的话就是看你想一个月要多少工资,这样算一下;按面积的话就是
    0.5——1元/㎡。承包方式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划分有固定总价合同、按量计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固定包干单价方式承接属于单价合同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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