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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没有到期,租赁期限是五年,一年支付,但我不想租,合同说如果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剩余的租金,我不想他退还租金,他起诉我,我必须继续支付下一年的租金,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2-20 1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并不是非得要有书面的协议才叫租房协议,协议有口头的及非口头形式的,没有书面协议的依合同法规定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开发商违约的可以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除房产全价款及相应利息外,开发商还须赔付业主前期开销的费用。在索要违约金方面,假如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两边也在合同里约好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好补偿。
    补偿金除了房产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含业主前期已开销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销售手续费、测绘费、注册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专家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践损失规划内,由开发商补偿。
    在退房款方面,选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交还自己所付资金及相应利息。但经过按揭借贷、公积金借贷买房的状况则要相对杂乱些。实践中,都是开展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归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买家,归于买家向银行借贷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早还款。
    银行接纳还款并停止与购房人的借贷合同。此外,开发商还应付出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给日到开发商偿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借贷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相同应偿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开销。
    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寓居了一段时间,这期间表现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职责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产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职责,开发商则能够不补偿业主装饰费。

  • 1.您好,您咨询的是租赁合同纠纷相关问题;
    2.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3.该合同签订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此时你想解除合同,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如果押金在合同中是约定为违约金的,则你方需要支付,无权要回退回,如果是另行约定违约金,则你方可以要求退还押金,但是你方需要支付违约金。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如果押金两万元超过给对方造成损失的30%,你方也可以要求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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