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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赌博贷款超过170万美元。 现在在家里卖了债,买了房子,以他的名义还了月供,财产权只写了他的10%。 那一天,他再赌钱不够了,我要是和他离婚,这房子还得分给他一半吗?

离婚 2020-02-26 02: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1.赌债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更不是夫妻共同债务。_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_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_
    3.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没有借钱一方不认可此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一般会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该债务,会要求借钱一方再另外起诉处理。_
  • 如果离婚财产和欠债那够要看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在中国离婚无论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都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执行。
    依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
    1。
    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内容包括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合意。
    2。到法院诉讼离婚。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即双方达不成离婚协议书的,一方选择通过诉讼达到离婚目的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愿意选择通过起诉离婚解决离婚问题的。
    对于要求离婚的一方,经审理如认为双方感情确以破裂,法院就会判决双方离婚,同时要对双方的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进行依法判决。 通常财产分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 拆迁房属于私房。
    (1)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如果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婚后又用于购买房屋的,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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