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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阿姨你们好,我和我老公是去年九月结婚的,结婚以前我受了骗搞传销,骗他们家一万块钱,他们家让我们结婚,不然他家就告我,因为我的年龄不够没有办结婚证,我今年19岁,去年结完婚以后他去了青岛,我在家呆了三个月,我受不了别人的诱惑背叛了他,他回来以后知道了就一直和我吵架打架,他打我已经不是一次了,他说我他说你要离婚可以给我家里五万块钱,我就是因为这不干和他离,可他前几天又打我了,那天把我打的都送医院了,把我打身上一块一块的,他当时就说打死算了,他的手特别重,我真的快受不了了,就是因为我的受不了,喝药我妈妈发现的及时才把我的命救回来,我结婚以前骗他们钱不是故意的,因此我也付出了我该付出的代价,我没怎么读书不懂法律,所以我想请叔叔阿姨帮帮我,教我怎么做。

离婚 2018-08-28 2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去法院起诉离婚。若是夫妻协商好的,写好离婚协议书即可直接去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若是协商不好的,需要写离婚起诉状,到对方户籍地法院(法庭)申请诉讼方式离婚。
    如果要离婚,是要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要准备上起诉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如果你有你老公外遇的证据,则在离婚时是可以向对方索要离婚过错赔偿金的。
  • 当事人双方在一起同居生活生育子女,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需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才可以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如果两位的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就不是夫妻关系,不存在离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分手。
    当事人双方可以和他人再次办理结婚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离婚时夫妻可以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划分,依照相关的原则,考虑夫妻双方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子女成长等方面,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还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一般情况下夫妻争议比较大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因此可以请求法院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范围进行认定,并就相关的分割请求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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