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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和前夫离婚,女孩和我一起,前夫又找人,生了个男孩,去年前夫发生了事故,去年去世了,这个前夫的名字家现在我的女儿也能继承吗?

继承 2020-03-01 1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继承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需要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十五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的判决书要超过十五日的上诉期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虽然法院判处与前夫离婚,但是在判决书生效前,他们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在这期间有法定继承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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