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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收到的结婚证,2018年10月举办的酒席,现在真的很抱歉,对方说要把彩色礼物还给你,不想还给你,他让你失望了,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20-02-21 06: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只要领了结婚证,离婚就不能要求退还彩礼
    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礼造成男方经济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
    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返还的条件: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婚姻法》没有非法同居的定义。但是《<婚姻法>解释》中有关于彩礼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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