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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住宅建造楼层,合计高度为33层,得房率低,面积严重缩小,得房率只有73%左右。 并且住宅的性质从安置房变成了经济适用房,我家原来的房子是商社,请问合理与否。

房产纠纷 2020-02-28 09: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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