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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样的,我以前在一家外贸企业上下班,辞职前将一份外贸流程的培训课件转入传送小助手,提前准备在家里回家本人学习培训,可是于辞职后的一个星期和企业签了保密协议书,这算作泄漏了企业商业秘密吗

合同纠纷 2020-03-19 23: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也就是说,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应当包括四个构成要件:即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3、具有实用性、
    4、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行为包括:
    1、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商业秘密的行为;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商业秘密的行为;
    3、违反保密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4、明知或应知该商业秘密,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违反保密约定获得,依然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 不管是不是法律途径,处理的时候都会考虑如下几个因素:
    1、造成的后果:比如直接损失还是 预估损失,或者是机会成本损失等等,可以做一个市价预估
    2、泄露的信息性质归属:比如这种信息是不是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啊,是不是有版权性啊
    3、泄露的方式: 个人的有意还是无意,公司管理的流程漏洞啊 等等
    以上可以核定某个人在信息泄露这个事情上的职责大小。
    假设是某个人泄露的,他的领导也负有一定责任。
    处理方式多种多样,根据以上3点的不同,主流方式如下:
    1、经济上的处罚:赔钱或减少薪水支付或增加劳动时间或减少分红
    2、职位上的处罚:降职,调岗,延长试用期
  • 1,依法辞职。
    2,单位应在30天内办理退工手续,并中止社保交纳手续。给你一份退工单。
    社保账户由社保中心安全地保管。
    3,进新单位,交给他们退工单。新单位可办理社保接续交纳手续。
    由此可见,只要办理辞职手续,社保不需要个人操作。
  •   劳动合同和保密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和保密合同(保密合同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后,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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