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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女友相互购房,如今分了,彼此商讨并愿意卖房子,在卖房子全过程中,已与买家达成共识与签合同,在产权过户办理手续中后期,女友单方悔约回绝签名产权过户办理手续。我想问一下:假如买家提起诉讼,会是如何的結果您好!我和女友相互购房,如今分了,彼此商讨并愿意卖房子,在卖房子全过程中,已与买家达成共识与签合同,在产权过户办理手续中后期,女友单方悔约回绝签名产权过户办理手续。我想问一下:假如买家提起诉讼,会是如

诉讼 2020-03-02 04: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结婚期间的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 购房合同都是省住建厅提供的范本合同,当地房管部门也会审查。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什么问题。只要合同,如果以后有纠纷,明显不平等的条款法院也不会支持的。应该说不看合同大的问题不会有的。
    你注意查看房号、朝向、交房日期、未如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以及自己承担的违约责任。明确了就行了,没多大事的。
  • 关于共同买房,解答如下:
    1、两个或两个以上毫不相干的人可以一起购买一套房子。
    2、两人或以上购买一套房产,应办理共有产权房产证,注明各人份额。如果没有注明,则按同等份额对待。
    3、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产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4、《物权法》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 因未充分了解房屋情况引起的纠纷
    买方付了定金后发现房子的朝向不是中介告知的南北朝向,或者发现房子渗水,这些情况在第一次看房时没有发现,买方于是提出退房,但此时房东不肯退还定金。买方能不能向中介索赔定金损失?
    这类案件买方败诉率非常高。
    房产中介只是居间方,居间人提供的服务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的媒介服务。中介只是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房东的描述将房屋的情况告知买方,“看房”会产生非常重要的法律后果即“认可房屋的现状”,包括朝向、位置、格局、质量、装修等等,买方看了房又认为自己没有看清楚而提出退房通常不会被法院所认可,除非有证据证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缺陷。
    即使中介有意误导,买方也很难就被中介误导的事实进行举证,因而会将自己陷入很不利的地步,所以买方不能轻信中介或房东对房屋情况的描述,一定要自己亲自查看,仔细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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