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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结婚前出生过,但是没有给男性注册任何东西现在结婚的丈夫不知道这个孩子怀孕了知道我出生了吗? 温州市

离婚 2020-03-17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事人压根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双方属于同居关系,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双方没有结婚,就不涉及离婚,如果双方分开,实际就是自动解除同居关系的行为。但是,如果双方育有子女,或者有共同财产争议的可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在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
    但若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 准生证办理要求
    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到村/居委会领两张第一胎生育登记表
    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准备好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村/居委会章;镇/街道办事处计
    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划生育章;县/区计生委章)。
    需要女方户口本和结婚证原件。
    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需要女方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存档证明和结婚证
    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需要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申请表、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那页共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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