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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负责当地居民社区物业服务,请所有者不要向物业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物业公司可以起诉物业主支付物业费?

房产纠纷 2020-03-06 13: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项目及内容一般包括:
    1.对住宅区内房屋的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维修,养护和管理;
    2.负责小区内绿化的养护和环境卫生;
    3.对住宅区内的车辆进出,停放进行管理,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4.负责住宅区内的防火防盗,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5.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
    6.审核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房屋装修方案,制止私自装修和扰民活动;
    7.编制物业管理收支与房屋维修预算,向全体业主公布帐目;
    8.整理和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另外,如业主或使用人有特殊要求的,还可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特别服务项目和内容.
  • 如果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申请离职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义务,三十天届满,你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
    你提前一周申请离职,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公司批准你的离职申请,但并不等于接受你提前一周才申请的做法。
    所以公司扣你工资(应支付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并无不当。
    你连与公司签订的是哪种类型的劳动合同都搞不清楚,对问题的解决就有相当难度。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一年期限的试用期显然违法。
    其次,如果公司在你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没有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 国际保理为供应商提供下述全部或部分服务:
    (一)贸易融资;
    (二)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
    (三)销售分户账管理;
    (四)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担保;
    (五)资信调查与评估;
    (六)相关咨询服务;
    (七)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货款或受托发放货款;
    (三)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无关的催收业务、讨债业务;
    (四)受托投资;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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