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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合同是由双方签订的,但双方没有印章,关键是房子是地主分租给我们的,房子的所有权不是她自己,她也在别人手中租房子然后再分租给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我与地主的合同有法律效力?

合同纠纷 2020-04-19 15: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未约定转租的,应当经房东同意,否则房东可以解除和你的合同,并要求次承租人腾房。建议协商解决。  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 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②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③房屋租赁合同。
  • 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双方都 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特殊情况租户明明知道要拆迁还要继续租住的话房东是没有责任赔偿的。所以这个不存在规定是否有拆迁补偿。建议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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