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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餐饮店的服务员,因为有人在营业期间上门打人,我去劝架被打,然后被迫还手造成对面轻伤二级,请问我算是故意伤害吗?因为有人在营业期间上门打人,我去劝架被打,然后被迫还手造成对面轻伤二级,请问我算是故意伤害吗?

刑事辩护 2020-03-21 16: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轻伤已经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对方谅解与否原则上不会影响法院的判决,但是实践中,法院在做出刑事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取得对方谅解的情节,一般都会减轻处罚的。现在如果是在审查起诉阶段,你需要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
    认罪态度好,坦白,自首,立功等都是法定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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