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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企业的商标到期后不再续期,被授予无效商标!这个商标的中文部分也是企业的名字!但是企业还在经营,只是换了其他商标!我想注册企业的原始商标!如果企业对我不利,你能成功吗?我能注册这个商标吗?

2020-03-26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知识产权法商标问题:  
    1、构成侵权。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案“好吃来佳梅瓜子”中的“好吃来”用在瓜子上,显著性不强,与“佳梅”商标的显著部分都是“佳梅”,用在瓜子上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认或混淆。
      
    2、可以在“佳梅”商标注册成功后5年内向审评委提出争议申请,撤销不当注册。
      
    3、合同已经履行,有效。撤销决定对此许可合同无溯及力。
      本题考查的是商标权被撤销后有关判决、裁定的溯及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 对于已经注册商标有异议时的情形:


    (1)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2)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3)除前面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从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商标局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异议复审的申请人必须是原商标异议案件的异议人或者是被异议人,其它人不得申请异议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副本及其他证明材料转送对方当事人,并限期作出答辩,当事人逾期未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申请人所需材料:  
    1、《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异议复审代理委托书》;  
    2、商标局异议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3、在原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的基础上补充新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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