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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是养父母,我的姐姐是我的姨妈给我的养母的生女,但是没有收养程序,我的家庭和养父母在一起,请问我和我的姐姐是我姑的女儿有继承权吗?我姐姐在我姑姑的遗产中继承了我姐姐的遗产,请问,这构成了双重遗产吗?我的父母是养父母,我的姐姐是我的姨妈给我的养母的生女,但是没有收养程序,我的家庭和养父母在一起,请问我和我的姐姐是我姑的女儿有继承权吗?我姐姐在我姑姑的遗产中继承了我姐姐的遗产,请问,这构成了双重遗产

继承 2020-03-03 2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儿子和女儿都有法定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不管农村有何村规村约或有不成文的风俗习惯,均不能排除法律的适用,公民的遗产继承应依照我国法律进行。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关于女儿继承权的问题,例如:1,出嫁女儿依然有法定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2,如果父母立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3,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份额。
    对于尽到主要赡养的义务继承人可以要求多分遗产。4,《继承法》规定: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遗产继承,如果所有死者合法序列继承人达成一致继承的意见,可以有所有死者合法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协议,一起签字做公证,得到公证书,就可以办理继承过户。
    若达不成继承协议,或者继承人对死者遗嘱的合法有效性有异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得到法院判决书,继承人也可以凭此办理继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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