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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好律师,我的丈夫56岁,在外面找到了一个30岁的小孩,和他的生儿子在一起,现在不想给我的妻子一分钱,我的妻子,因为当一个年轻女子从事公共事业,很多疾病,现在不能挣钱,公众不付钱,婆婆没有生命来源,我们可以起诉公众,有证据表明公众不当行为。你的好律师,我的丈夫56岁,在外面找到了一个30岁的小孩,和他的生儿子在一起,现在不想给我的妻子一分钱,我的妻子,因为当一个年轻女子从事公共事业,很多疾病,现在不能挣钱,公众不付钱,婆婆没有生命来源,

刑事辩护 2020-03-26 0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孩子的抚养,婚生和婚非生是一样的。
      如果孩子在二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抚养。
      如果孩子在二周岁以上,则要看谁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协商不成的,可以就孩子的监护权向法院起诉。
      法律链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首先仔细思考,确定是否必须离婚。
    如果非要起诉离婚,需要写出民事离婚诉状,同时需要向法院提供对方出轨导致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据。
    《民诉法》对起诉的要求和对起诉状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女方出轨,离婚可以要求女方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我国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离婚精神赔偿,是因为过错一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必须对此行为负责。因此,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只有上面四类情况下,才能离婚提出精神损害。其他情况下不能提起离婚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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