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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07年底结婚的,婚后由于性格不合,长期处在冷暴力中,夫妻几乎无话可说,所以我想离婚。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家在市区有一橦二层楼的老房子,是公婆所建,房产证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婚后由我出大部分的资金又修建了一橦二层楼的新房,没有办理房产证。请问如果离婚,我能分得到房产吗?婚后我们育有一个男孩,快二岁了,一直由我自己在带。请问如果离婚后我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 2018-08-29 2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是可以分割的。

    通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在婚后办理房产证中,关于财产的分割一个原则,婚后获得属于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平均分割。房子是婚前购得,但是婚后按揭,你们可以协商房子的归属,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判给产权者一方,贷款也由对方承担,但是你们婚后还贷和增值部分你有权要求对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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