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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的股东去世了。 继承股份需要公证,很麻烦。 合作社也很久没经营了,现在不想注销怎么办?

继承 2020-03-03 12: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之间股权应该怎么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 股权转让合作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第一条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各方陈述和保证
    第三条 转让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与付款方式
    第四条 目标公司的债务处理
      第五条 股权交割
      第六条 过渡期安排
      第七条 费用及税费承担
    第八条 通知及送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第十二条 保密
       第十三条 适用的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附件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各执 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份,目标公司留存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目标公司确认(盖章):认可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对其义务的约定。
  • 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的判定:
    1、股权转让发生在该公司股东之间。
    此时股权的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可以自由决定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
    2、股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此时股权的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即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如果过半数不同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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