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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和继母结婚三十多年了,没有收据,我家的两个孩子,继母带了四个孩子,现在已经结婚了,继母的两个儿子结婚了,父亲没有钱,继母的孙子,孙女,继母没有同轴,我的女儿,儿子,继母带走了,现在

继承 2020-03-26 05: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外嫁女和儿子同样有赡养的义务,关于赡养的问题建议可以先通过协商来处理。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1、外孙子女或者孙子女对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A、外孙子女或孙子女具有赡养能力。B、被赡养人也就是外祖父母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人,其子女,也就是外孙子女的母亲或父亲死亡或没有赡养能力。对于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相应的外孙子女或孙子女,对于外祖父母或祖父母具有赡养义务,称之为“隔代扶养”,法律要求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履行互敬互爱、互相帮助的义务,特别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属于直系血亲,血浓于水,这种道德价值观念也是法律的渊源,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首要或者说第一赡养义务人显然是其子女,但是,当其子女死亡或没有赡养能力的情形下,这种义务,就应当由具有赡养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来承担,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道德和伦理的要求。
    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死亡或没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对于子女死亡或子女没有赡养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条、28条
  • 无论子女是否平分家产,成年子女都需要承担赡养义务。成年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是我国法定义务,具体可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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