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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我在一家工厂工作9月21日,10月28日,只有37天,因为9月份发放的工资在上海没有达到最低工资,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领导人不同意。我已经离职了。我可以要求立即结算工资吗?我可以要求双补偿吗?假期是否有基本工资?顾问:我在一家工厂工作9月21日,10月28日,只有37天,因为9月份发放的工资在上海没有达到最低工资,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领导人不同意。我已经离职了。我可以要求立即结算工资吗?我可以要求双补

劳动纠纷 2020-03-07 1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结算工资如下:确定员工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是按税前应发工资如果没有达到最低标准,按最低标准缴纳每年4月进行基数调整,调整后基数可使用一年(就是一年内即便员工税前应发工资提高,仍可按相同基数缴纳社保)。

  •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4、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
    10、
    46、
    47、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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