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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公司签了一份为期三个月的合同,现在我工作了两个月,十天,然后我跟老板姐姐争论,我告诉他姐姐,如果你不喜欢我,请你哥哥解雇我!然后他解雇我,他说我威胁他!我没有无缘无故的被解雇!我没有付出代价!我没有理由被解雇,我没有理由被解雇?我威胁他?我能得到补偿吗?我和公司签了一份为期三个月的合同,现在我工作了两个月,十天,然后我跟老板姐姐争论,我告诉他姐姐,如果你不喜欢我,请你哥哥解雇我!然后他解雇我,他说我威胁他!我没有无缘无故的被解雇!我没有付出代价!我没

合同纠纷 2020-03-10 16: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内被单位开除怎么办?
    如果单位无故辞退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应当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的。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
    39、
    40、
    46、
    47、87条
  • 当发生无故开除员工时,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
    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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