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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孩子的胳膊骨折,回家诊断软组织损伤没问题,几天后,但是三周以上,孩子还有手臂疼痛,去医院拍下骨折,给孩子一块石膏。回家诊所不承认,或者没有骨折,然后看电影说,我们有记录证据,我们应该做这种情况?你好律师,我孩子的胳膊骨折,回家诊断软组织损伤没问题,几天后,但是三周以上,孩子还有手臂疼痛,去医院拍下骨折,给孩子一块石膏。回家诊所不承认,或者没有骨折,然后看电影说,我们有记录证据,我们应该做这种

损害赔偿 2020-04-25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申请公安机关做伤势鉴定,构成轻伤就是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动手打人的话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认为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只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但是得有证据,光凭嘴说是不行的,一般都要求报警材料和医院的治疗凭据作为证据,因为对方在法庭上肯定不会承认的。
    2、一般来说,法院在共同财产分割上,会照顾子女与女方的原则判决。
    3、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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