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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6日至2014年9月,公司未购买社会保险,2014年10月开始购买社会保险,2017年7月15日,公司一个月前未通知本人,2017年7月15日中止了本人的工作。 社会保险如何赔偿,如何计算经济赔偿金应如何计算?2010年11月26日至2014年9月,公司未购买社会保险,2014年10月开始购买社会保险,2017年7月15日,公司一个月前未通知本人,2017年7月15日中止了本人的工作。 社会保险如何赔偿,如

保险纠纷 2020-03-17 18: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补偿金赔偿金按照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算;
    2、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应当自用工时工作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要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按照合同关系解除前一个月工资算;
    4、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
  • 社保工伤保险赔偿的费用包含: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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