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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止后两年内未就保险合同有效性恢复达成协议的,超过合同中止的保险人处理合同的方式为:

保险纠纷 2020-03-10 01: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人身保险合同的存续期间,基于下列特定事由的发生,而使其效力自终止之日起,归于消灭。
    (1)保险期限届满。
    (2)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给付完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3)被保险人非因保险事故导致死亡。因保险标的已不存在,故保险合同终止。
    (4)投保人提出终止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原则上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 在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以保险合
    同为依据,对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索赔请求进行审核,并按约定进行处理的行为。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以人的生命与身体为保险标的的,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可领取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则可领取生存保险金。
  • 保险合同的复效是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又重新开始。保险合同生效后,由于某种原因,合同的效力中止。如人身保险中投保人未能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的效力由此中断。在此期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并非终止。投保人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提出恢复保险合同的效力,经保险人同意,合同的效力即可恢复,即合同复效。已恢复效力的保险合同应视为自始末失效的原保险合同。
  • 被保险人的主要权利:  
    1、决定合同效力及保险单的转让或质押。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的同意是合同有效或者保险单合法转让的前提条件: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及其保险金额,在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的情况下,合同无效;将根据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单进行转让或者质押时,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该转让或者质押无效。  
    2、指定与变更受益人。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有权指定或变更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3、保险金受益权的复归。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保险金受益权由受益人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受益权实际上复归被保险人。如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只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即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义务。  
    (1)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并没有其他受益人;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并没有其他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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