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还在上年离异,之后网上了解一个女朋友,碰面3次,觉得还行,之后我妻子带娃回家要想与我再婚,我充分考虑小孩必须家中的溫暖。就想和女朋友完毕,她不愿意,说我蹂躏她,常常打我妻子电話,还威协请人要我不便,今日又说完毕能够,务必给她5万元钱,要不然就会找人来对付我,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我还在上年离异,之后网上了解一个女朋友,碰面3次,觉得还行,之后我妻子带娃回家要想与我再婚,我充分考虑小孩必须家中的溫暖。就想和女朋友完毕,她不愿意,说我蹂躏她,常常打我妻子电話,还威协请人要我不便,

离婚 2020-03-07 0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这说明双方的感情还并未完全破裂,或者当初离婚只是冲动,又或者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下面我们将具体来了解一下有关复婚的知识,包括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复婚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复婚手续需要多少钱,复婚后离婚前分割的财产如何分配等,根据2003年10月1日生效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第14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使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该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要携带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即可。其收费标准与办理结婚登记是一样的
  • 可以分割婚后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的。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恩施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