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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资分为两部分,业绩和基本工资,现在公司全额扣除我的业绩工资后,从我的基本工资中扣除社会保险是合法的吗?

保险纠纷 2020-04-07 16: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并且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克扣的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社会保险中,各项费用是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
    规定的比例大约是:
    养老:单位20%,个人8%。
    失业:单位
    1.2%,个人
    0.5%。
    医疗:单位6-4%,个人2-4%。
    工伤:单位1%,个人0%。
    生育:单位1%,个人0%。
    各地可能略有变动。
  • 劳动者请事假,是不该扣社保补贴的,事假扣工资的说法本身就是错误的。  事假,劳动者未提供劳动,那么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是可以的。但是额外克扣其他工作日的工资就是违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资支付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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